錢牧師主日講道,講題「十一奉獻」,他越講越起勁,最後引用舊約瑪拉基書第三章的話說:「你們若不獻上十一,就是奪取上帝之物,就是賊;上帝的咒詛要臨到;你們若獻上十一,上帝就要敞開天窗,傾福與你們,以致無地可容……」講完道,唱着聖詩回應:
全所有奉獻,全所有奉獻,
獻與愛我尊貴救主,全所有奉獻。
會眾聽了十分迷惘,究竟是獻上十分之一呢?還是全所有奉獻?聖經的話怎樣教導我們呢?
聖經「十一奉獻」的教訓
聖經提及「十分之一」,根據中文和合譯本計舊約34次,新約13次,其中以賽亞書第六章13節,以西結書第四十五章11節,14節,阿摩司書第四章4節,啟示錄第十一章13節,共五次,與「十一奉獻」全無關連。還有希伯來書第七章4-8節,計提及「十分之一」共九次,但與「十一奉獻」的教導無關連,因此聖經裏面提及「十一奉獻」的教導,實共33次。
聖經第一次提及「十分之一」,記載在創世記第十四章17-20節,亞伯拉罕打敗四王,帶着勝利品回來,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,並給亞伯拉罕祝福,亞伯拉罕「就把所得的,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。」這是贈給麥基洗德的禮物,內中並沒有提及「十一奉獻」(雖然內中也有些微奉獻給上主的氣味。)
聖經第二次提及「十分之一」。記載在創世記第廿八章20-22節,那是雅各的許願而已。誅心而論,我對雅各所作所為並不敢恭維。雅各隻身逃難,一無所有,他許願上主,如果賜福給他,他必將十分之一奉獻,那麼,其他十分之九呢?這豈不是打上主的算盤呢?雅各原意就是「抓」(見創廿五:26小字註)。雅各名副其實真會抓。他抓住母親的心,抓住父親的祝福,抓住哥哥的長子業,抓住舅父的羊群,抓佳兩個表妹;不但逢人就「抓」,連上主他都抓。
多年前我在香港時,某日,一位姊妹對我說,我剛買好獎券,中獎可得彩金二百萬,請你為我祈禱,如果中獎我願意奉獻十分之一給上帝。我嚴厲地對她說,我求主叫你輸掉。她說你為甚麼這樣歹心腸?我說你二元想中彩二百萬元,你把二十萬奉獻給主,其他一百八十萬歸你自己,這生意太好做了,人人都想做,你自己想想,這樣做合理不合理呢?她是一個女工人,讀書雖不多,她想想,想通了,她承認自己錯誤。
某
次,有人告訴我,某禮拜堂因為地址不夠用,他們想擴建禮拜堂,他們竟妙想天開,決定去買獎券,大家禁食祈禱,求上帝讓他們中獎,二塊錢中獎可得二百多萬
元。這種雅各式的熱心,實在不足為訓。我讀創世記,雅各以後滿載回歸,他到伯特利築壇獻祭,甚至立柱為記,可是聖經從沒有記載他獻上「十分之一」。(創卅
五章)想必忘記了?
十一奉獻成為律例
聖經清楚把「十一奉獻」成為律例(不是誡命),最初乃在利未記第廿七章30-32節。「地上的種子」,「樹上的果子」,都要十分之一,歸給上帝。「牛羣羊羣從杖下經過,每第十隻」,都要歸給上帝為聖。民數記第十八章21節,申命記第十二章17節,更清楚說明是一切的「出產」,這還包括油(橄欖油),酒(葡萄酒),歷代志下第卅一章5節還包括了蜂蜜。以色列人出埃及入迦南,在迦南定居了,他們都要奉獻「十分之一」歸上帝為聖,成為永遠的定例。
「十一」的目的
為甚麼要以色列全民奉獻十一呢?原來上帝選召以色列人,救他們脫離埃及為奴之地,到迦南地建立國家,上帝的目的是要他們在全地中作屬上帝的子民。上帝對他們有兩個要求:
1.作祭司的國度。
2.為聖潔的國民。(出十九:3-6)
「祭司」的使命乃是站在上帝與人中間作「中保」。祭司代表上帝,將上帝的恩典帶給人;祭司也代表人,將人帶到上帝的面前蒙恩典。這個「國度」是一個祭司的國度,它要叫萬國因他蒙恩典、得祝福。可惜以色列人不懂得上帝的苦心,他們驕傲了,以為自己是「選民」,是天之驕子,天下萬國都是「外邦人」,都是「狗」。
「聖潔」是「分別為聖」的意思,即聖經所教導的「歸耶和華為聖」。誰肯從世俗中分別出來,歸給耶和華,誰就因上帝成為「聖潔」。這就是說:「上帝所要求的,是要以色列這個國度成為屬上帝的國度,叫萬國蒙福的國度,成為萬民模範的國度。」
上帝帶領他們到西乃山,要教導他們,訓練他們,不但賜給他們有誡命,有律法,有條例,有典章,好叫他們曉得怎樣做人,怎樣處世,怎樣齊家,怎樣建國,更重要的,開宗明義乃是教導他們怎樣敬拜神,侍奉神,順從神,遵守神的道,完成神的計劃。可是我們要記得,敬拜神不但是一件大事,也是一門大功課。
人要怎樣到神面前,人要怎樣敬拜神,絕對不能隨便。大衛用牛車載約櫃,被神懲罰,這是歷史的殷鑒。以色列入住在埃及四百三十年(出十二:40),沒有學習敬拜神,現在上帝要以色列人成為祭司的國度,要藉着以色列人教導全世界的人曉得怎樣敬拜神,侍奉神,因此在出埃及記傳十誠之後,接着就論築祭壇。
當摩西第五次上西乃山,上帝就把敬拜神的事詳細指示,從出埃及記第25-30章共六章,再從34-39章又六章,合共十二章。利未記一開始,從1-10章,16-17章,21-24章合共十六章,真正是詳詳細細,連篇累牘,鉅細靡遺的指示(上面衹提出埃及記和利未記,民數記和申命記不贅)。
這樣的功課,這樣的責任,實在非專人負責不可。因此上帝特別選出亞倫和亞倫的子孫擔任祭司,利未支派在祭司的領導下,按照規定做好敬拜神、侍奉神的工作。祭司和利未人是專業的,他們每日要分班次在聖殿擔任敬拜和獻祭的工作。他們的工作是專門的,也是神聖的(分別為聖),因此他們需要脫離生產,專業侍奉。也就因此,上帝規定利未支派:「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,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,他們所吃用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和一切所捐的。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,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……」 (申十八:1-2)。
經文提及利未人「無分無業」,計申十:9;十二:12;十四:27,29;十八:1,共五次。既然是無分無業,他們所吃的,所穿的,日用所需的要從何來?這就是以色列人全民要奉獻「十一」的理由:「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,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……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,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,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的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,所以我對他們說:『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 (民十八:21-24)
「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「你曉諭利未人說:『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,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。』……這樣,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,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;從這十分之一中,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,歸給祭司亞倫。」(民十八:25-28)
這裏很清楚規定,以色列人要將出產的十分之一,獻給上帝為舉祭,歸給利未人,作為他們的產業-日用生活所需。利未人再將他們所得的,取出十分之一,作為舉祭,歸給祭司亞倫,作為祭司的產業-日用生活所需。這也就是說,利未人無分無業,但他們可從以色列全民的出產獲得十分之一的報酬,作為生活費用;祭司無分無業,他們也可以從以色列全民的出產獲得百分之一(不是十分之一)作為生活費用。
這因為利未人和祭司階層他們脫離生產、全時間奉獻,全天候站在上帝的面前,為以色列全民擔罪求恩福,他們接受以色列全民的敬奉是應該的。這正如新約保羅所說的:「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,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,還算大事麼?」(林前九:11)同樣的意思。
十一奉獻是給全國的利未人和祭司分享
我們不要忽略,利未人是一個支派,照民數記第三章的記載,一個月以外的男子計有二萬二千三百人,連嬰孩及婦女計算應有五萬人。當以色列全民把出產的十分之一,拿來奉獻時,要交到哪裏去?而且,他們要怎樣分配,才能夠家家有糧,人人沒有缺乏?這又是一個大功課,從出埃及記到申命記並沒有提及這事。這並不是說沒有人做好接受,保管,分配,發放的工作,而是在這幾卷聖經裏面衹記載大事,其他日常小事有別的書卷記載。
我們參考歷代志下第卅一章12-14節,就記載當日辦理這事的有歌楠雅作總管,還有副管,督察多人負
責。還有一件事我們要留意,利未人不是住在一起,照約書亞記第廿一章記載,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計住在四十八座城,這些城分佈在各支派中,因此要把全民的奉
獻,又收集,又發放分配到每一家去,既要快速,又要公平,真是一件大功課,並不容易。
十一奉獻制度擱淺和重整
人的天性最容易「得恩-忘恩」,正所謂「忘恩易於流水」。對人如此,對神也如此。當以色列人進迦南,分地得產業,耕種,收成時,開始時滿腔熱情,樂意奉獻;慢慢年既一年,代又一代,漸漸冷淡了,忘記了,照經上的記載,希西家時要用行政命令來督促羣眾奉獻:「諭旨一出,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、新酒、油、蜜和田地的出產,多多送來;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,送來的極多。住猶大各地的以色利人和猶大人,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,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上帝之物,就是十分取一之物,盡都送來積成堆壘。從三月積起,到七月才完」(代下卅一:5-7)。
這情況連大祭司亞撒利雅都笑得見牙不見眼:「自從百姓將供物送到耶和華殿以來,我們不但吃飽,且剩下的甚多」 (代下卅一:10)
還要希西家吩咐利未人在聖殿裏預備倉房,堆積這大堆的供物和十一之物,以免在外面風吹雨打霉壞了。細味歷代志下卅一章四節的話,可以看見當百姓沒有將祭司
和利未人所應得的分(十分之一)分給他們,祭司和利未人就沒有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。換句話說,他們就離開崗位,各找衣食去了。這事到尼希米時代又舊事重演:「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份,無人供給他們,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,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。我(尼希米)就斥責官長說:『為何離棄上帝的殿呢?』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。猶大眾人就把五穀,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」(尼十三:10-12)。
尼希米以省長的身份(尼八:9),命令以色列餘民,遵守律法的規定(尼十:36-39)獻上十分之一。不久,群眾的宗教熱情又漸漸冷淡,這時先知瑪拉基就起來嚴加責備:「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?……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,和當獻的供物上。因你們通國之人,都奪取我的供物,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。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『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,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』」(瑪三:8-10)。
瑪拉基責備的話和應許的話,是今天牧師們最喜歡引用的話。你們不奉獻十分之一,就是賊,神的咒詛就要臨到;你們若肯奉獻十分之一,神的祝福就要從天傾倒,叫你們無處可容。
全部新約沒有「十一奉獻」的教導
新約聖經提及「十分之一」計十二次。沒有一次吩咐基督徒要奉獻「十分之一」。太廿三:23:「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,獻上十分之一……」如果祭司利未人要等這些來養家,包管要餓死。路十一:42:「你們將薄荷、芸香並各樣菜蔬,獻上十分之一……」。可見他們的奉獻,避重就輕,沒有穀物主食品,怪不得祭司利未人要回鄉耕田。
路加十八:12:「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,都捐上十分之一……」。不知是否說真的,因主耶穌斥責這人的禱告是「自言自語」,可能說話衹顧自我宣傳,沒有事實根據。新約聖經除了上列三次提及「十分之一」,除此之外,希伯來書提及「十分之一」,從第七章2-9節共九次,衹是討論問題,並沒有教導信徒要奉獻「十分之一」。我不知道新約教會從何時開始大力宣傳「十一奉獻」,不但把它當作道理傳,還把它當做基要真理傳。基督徒不奉獻「十分之一」就是賊,就應當被咒詛,得不到上帝的祝福。奉獻「十分之一」,就福杯滿溢。無中生有,十分可怕。
基督徒要緊記,舊約與新約有同有不同。經上說:「那前約若沒有瑕疵,就無處尋求後約了(來八:7)。舊約如果完美,就無需新約;我們需要新約,因為舊約有瑕
疵,有不足之處。就因此,舊約與新約雖然一脈相承,但「青出於藍,而勝於藍」。舊約本於西乃山,新約本於加略山;舊約本於行為,因行稱義;新約本於信,因
信稱義。一部加拉太書極其詳細地辯證新約超越舊約;希伯來書稱新約是「更美的約」。我們怎能抱殘守缺,抓緊舊約,以舊約作為信仰和生活的標準,若是這樣,
基督耶穌的死豈不是徒然嗎?須知「既說新約,就以前約為舊了。但那漸舊漸衰的,就必快歸無有了」 (來八:13)。
奉獻的道理也如此。在舊約每人衹奉上半舍客勒,就可為自己的生命作贖價(出三十:11-16)。半舍客勒約為英幣一先令多,人的生命是這麼不值錢。可是在
新約,神兒女的贖價乃是主耶穌用衪神聖尊貴的生命作贖價買來的,我們的生命何等高貴。就因此,在舊約下面,人若獻上地上出產的十分之一以及牲畜的十分之
一,就合乎律法的要求,但在新約,我們的奉獻不是這些,乃是: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,你
們如此侍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 (羅十二:l)我們要把全人(身體),當作活祭,擺在祭壇上完全奉獻。
舊約把祭牲(牛,羊)擺在祭壇上,用火焚燒,一切全燒在祭壇上獻與上帝。今天神的兒女把自己全人獻上,我們是活祭不是死祭,我們一次奉獻,永遠屬主,今生願為主而活-活着為主。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;並且祂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着的人,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」 (林後五:14-15)。主為我死,我替主活。我生為主,一切都屬乎主。這也就是「全所有奉獻」的道理。
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」(
加二:20 )。新約教會若不講「全所有奉獻」,一切全屬乎主,衹強調「十一奉獻」,把聖經奉獻的真理大打折扣,這樣大開倒車,是天大的錯誤。
完全奉獻的實踐
神的兒女要全人奉獻-全所有奉獻,這是「理所當然」。人若不這樣奉獻(侍奉)就是不合理。因為我們的主,衪為救贖我們,甘心把衪自己為我們完全捨棄,死在十字架上,我們如果不完全擺上,完全奉獻,怎說得過去呢?可是要怎樣完全奉獻呢?完全奉獻就是「獻作活祭」。以色列人奉獻,是獻作死祭,「死祭」容易,「活祭」不容易。「死祭」衹要把祭牲(牛,羊或鳥)帶到會幕門口(聖殿門口),宰了,整理好,擺上祭壇,然後用火一燒,這祭就完成。
「活祭」卻不這麼容易,你獻上給主,一切都屬乎主,一生為主而活,一生讓主管理,吩咐,差遣。你的學業,職業,事業;你的社交;你的愛情,婚姻;你經濟的計劃,金錢的使用;你的家庭,兒女,前途……一切全獻給主,聽從主。你活着五十年,五十年為主而活;活着一百年,一百年為主而活;「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」,作我主宰,為我掌權,這就是「活祭」的實際生活。
「活
祭」是因你感激主恩主愛,甘心獻上的。以色列人買奴隸,一為短期的,工作六年,就要任他自由回家。倘若他不願意離開,因你待他有恩情,他也愛你和你的家,
你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面前求證,證明是他自己情願,你還要拿錐子;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,這樣他就永遠作你的奴僕(申十五:12-17,出廿一:2-6)我們作「活祭」,一生一世甘心服侍主,是因主的恩主的愛,甘心獻上的。在奉獻的事上,我們必須十分小心,要辨明上帝的旨意,才不至魯莽從事,行差踏錯。
有一位年青姊妹聽一個人講道,心中十分受感動,她把所有的積蓄都奉獻給她,事後越想越不對,深深後悔。這個實例題醒我們,「衝動」與「感動」是兩回事。衝動是一時的,是情感作
用;感動是出於聖靈的,是有永久價值的。因此我們要小心,不要把「衝動」當「感動」,造成錯誤。當你覺得內心有感動時,你不要造次,要安靜在主面前,好好
祈禱求問神。你要把這個「感動」,跟聖經的教訓小心對一對,合不合真理的原則;你也要把你一生的大方向對一對,是不是走在神的道路中。
為金錢的事,不要為自己擺闊佬,也不要為自己吝嗇,金錢是神托管,金錢全是主所有,要聽神吩咐。是神旨意,多多都甘心:不合神旨意,一絲一毫也不敢苟且。當你安靜祈禱(千萬不要自己先定好主意)時,出乎神的,越祈禱那「感動」越清楚,那感動漸漸成為催迫,非做不可。如果不是出於神的,越祈禱越平靜,漸漸歸於消散。如果可能,最好找個靈裏長輩,向他們請益,聽取他的意見。
完全奉獻是獻給主,不是獻給你的教會
有人問,完全奉獻是不是把全所有的財產交到教會去?不!這是危險的信息,今天某些極端教派以及異端教派,他們就是如此鼓其如簧之舌,聳動他們的信徒賣產獻產到他們的教派去。奉獻是把管理權交給主,由主支配使用,不是你作主,不是你的教會作主,一切服從主命令。根據聖經的記載,主耶穌衹一次吩咐那少年財主,變賣一切賙濟窮人,然後來跟從主(太十九:16-22,可十:17-22,路十八:18-23)。為甚麼要變賣一切?因主在這少年財主身上有更高的旨意,主要選召他作主的工,但他的財產太多成為他的重擔(來十二:1)和纏累,因此主要他存着「壯士斷腕」的決心,去放下一切的重擔。
我們知道這少年財主是寫馬可福音的馬可,他虔誠愛主,但財產太多,無法放下。後來他跟巴拿巴和保羅,出來傳道,可是十字架的道路太艱苦,馬可半途回家(徒十三:1-13)。後來他後悔了,他想再跟保羅和巴拿巴,可是保羅大力反對,認為這紈袴子弟不是背十字架的料,兩人因此分手(徒十五:36-39)。後來馬可歷盡滄桑,不住接受磨煉,成為天國健將,不辜負主耶穌的期望。這裏不贅。主耶穌要馬可脫產,不是為着作基督徒,而是為着作使徒。主耶穌所要求每個基督徒的,不是脫產,乃是更多的交託,這個五千,那個二千,一千,各人要忠心努力去作買賣,去經營,向主交賬。
有人問,你是不是反對「十分之一」奉獻?
不,絕對的不!神的聖言誰敢大膽反對。可是你要知道,神的帶領有時代性,最突出的就如有舊約時代,有新約時代。加拉太書第四章告訴我們,有孩童的時候,也有長大成人的時候(1-2節)。希伯來書第五章告訴我們,有嬰孩吃奶的時候,也有長大成人吃乾糧的時候(13-14節)。長大成人不吃乾糧,卻要母親餵乳,合適不合適?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奉獻十分之一來供養利未人,那是律法時代。現在是恩典時代,上主所要求我們的,乃是被主愛激勵,甘心樂意,全所有奉獻,你卻把「全所有奉獻」,擅改為「十一奉獻」,把神的心意大打折扣,你認為對不對?
強調「十一奉獻」帶來問題多多
第一,誤導基督徒,叫基督徒誤以為十一奉獻,是我們奉獻的標準,一旦你能夠「十一奉獻」,恐怕你就自滿自足,走上主耶穌所指責的法利賽人的死胡同,「……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……」 (路十八:12)其實十分之一,離完全奉獻太遠太遠。第二,以色列全民獻上的十分之一,是給全國眾祭司和利未全支派一起分享的的。無論住在耶路撒冷或者各城以及郊野,他們按照人口的需要公平發放。今天很多教會所收取的十分之一,卻被各教會擁為己有,就因此大城市的大教會,有錢的信徒多,他們收入也多,他們的教牧「不但吃飽,且剩下太多」 (代下卅一:10);因此浪費也多。
但
很多在郊野(鄉村)教會,信徒少,奉獻少(許多農村教友的奉獻常常超過十一),因此教會窮困,對供養牧師造成困難。若干鄉村牧師看在眼裏,並且身受,因此
大家設法流向大城市。某次,我在東南亞某大都市遇見一位青年牧師,他正在等待工作,我說某某城市某教會他們不是需要牧師麼?我可以為你介紹嗎?他說我不
去,除了這大都市,別的地方我不去。我勸他說,你好好祈禱,看上帝怎樣帶領。他十分倔強地說,我不祈禱,我決定不去,就是上帝叫我我也不去。
這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例子。但事實上,今天很多牧師已經失去開荒精神,大家總想從鄉村流向大城市。我們不能苛責他們。試想同樣工作,在大都市的飽足有餘,家人還可以珠光寶氣:在鄉僻的有時要枵腹從公,妻啼子寒。在這現實的情形下,那強調十一奉獻的大牧師,他們漠視以色列人的十一奉獻是全國性有無共享的制度,不知他們看了有何感想。有些大城市大教會的牧師,甚至禁止他的教友把十一捐款分一些去給別教會別的福音工作,他強調十一奉獻,衹作「我家有糧」(瑪三:10)之用。「我家」者本教會也。強解聖經,謬解聖經,到這地步,真是令人震驚。
以色列人有三個「十分之一」
其實,以色列入的捐獻有三個「十分之一」。第一,就是每年把地裏的出產以及牲畜的十分之一,奉獻給利未人(利廿七:30-32)。第二,每三年一次,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取出來,作社會福利之用,供應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以及孤寡寄居的人。(申十四:28-29,廿六:12)第三,政府要抽稅十分之一 (撒上八:15-17)。他們並不是奉獻「十分之一」而已。
舊約的教導藉著新約完成
或問:舊約既然不夠完美,我們要不要舊約?這話很危險,我們要特別小心。希伯來書稱新約為「更美之約」,可見舊約原是「美」的,正如羅馬書第七章12節所說:「神的誡命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。」主耶穌所說: 「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」(太五:18)。成年人不再吃母乳。可是小孩子吃母乳那段時光,是需要的。你不因現在不吃母乳,就把從前吃母乳那段時光否定。
你爬上梯子的頂端,怎可以否定初階的作用;如果不是開始一級級爬上來,怎能爬到頂端來?你算學有很好的成就,難道就否定算學四則加減乘除的作用?新約是更美。衹一節「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,又要愛人如己」 (太廿二:37-39),就概括誠命律法和先知書。雖然如此,但誠命對於初學的人是有重要的教導作用的,不能廢棄。完全奉獻是基督徒屬靈生活的第一步(羅馬書第一章到第十一章暢論救恩大道。第十二章起暢論得救的人應當如何過得救的生活。一開始就講完全奉獻)。
但
錢財的奉獻,對於一個自私的劣根性根深蒂固的人並不容易,是需要長期學習和訓練的。有人滿口「全所有奉獻」,其實對於金錢奉獻常常是一毛不拔的。這樣的人
也許開始十分之一,比較容易,漸漸十分之二,漸漸全所有奉獻。從操練中把自己所有的一切,求主管理,聽主命令;主要用多少,用在那裏,認清楚是神的旨意,
就甘心樂意為主獻上。一個懂得奉獻的人,才能越久越明白主的愛是何等的深,何等甘甜。
選自“呼喊”季刊(第七十七期)
2 則留言:
你對於十一奉獻的交叉比對,科學結構化的見解,頗為啟發我。萬分謝謝。
這本來就才是十一奉獻的「精神」!
保羅也說若我們還死守著舊約的教條,基督就與我們無關了!我也是以前聽牧者這種「成功神學」的教導而信奉十一,但神真的沒有像他們或舊約說的那樣「祝福傾倒至無處可容」... 才重新思考十一的教導.
我沒有否認十一,但我超級不認同教會拿十一來轄制基督徒的作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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